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為加速危樓及老屋重建、落實總統蔡英文居住正義,立法院
會昨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經
評估須拆除重建的30年以上老屋,或如海砂屋等危險建築物
,可享1.3倍基準容積或1.15倍原建築容積獎勵,若房屋一直
未轉手,最多可享房屋稅減半12年。內政部估,光以4、5層
樓的房屋來看,就可創造2兆7200億元產值;不過民眾認為,
蓋房子要好幾百萬元,政府優惠減免才10幾萬元,口惠而實
不至。 內政部在修法通過後指出,全國30年以上建築約384萬
戶,約3.4萬棟4、5層樓房屋耐震係數不足,立法就是希望用
政策誘因加速重建,未來除危險建築可直接適用外,經結構安
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或30年以上、耐震力未達標準的建
築均適用。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一旦民眾房屋適用《老屋條例》範圍,
向地方政府申請建照後,就能快速核准、直接獲得容積獎勵開
始重建。但如果要走都更程序,就必須被劃定為都更地區,或
主動向政府申請都更劃定,過程中要經歷都更審議委員會各種
審查,程序冗長。 內政部也強調,條例施行5年內申請者,除
了重建期間的地價稅免徵外,還能在重建後享有2年地價稅及
房屋稅減半;房子重建後2年內未轉手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期
可延長,最長延10年,也就是說,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最長12
年。
為加速重建,條文明定,申請老屋重建者須於2027年5月31日
前提出。
嘉義汽車機車借款 昌億 當舖
嘉義市汽車機車借款昌億當舖 嘉義市汽車機車借款 昌億當舖
嘉義市 昌億當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guestName }} (登出)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