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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常有民眾因為汽車後保險桿反光片內會亮燈,而被通知需限
時到監理所站辦理臨時檢驗,且不得至委託代檢廠代驗。高雄市區
監理所表示,很多人都說「新車買來就這樣」,但反光片有亮光
源就是不行。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公路總局最新規定汽車後保桿反光片改、加
裝燈光係屬擅自變更燈光、標誌規定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處汽車所有人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說,自行於後保險桿反光片改、加裝燈光,這類
違規加裝通稱為「後保險桿燈」,很多當事者都說:「新車買來
就這樣」,一般是銷售員出於善意或為業績「主動加碼」改裝,
不過反光片有亮光源,就是跟法規不符,請民眾多加留意,不要自
行為愛車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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