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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國內酒後代駕制度不完整,常衍生糾紛。
由於立法恐曠日廢時,交通部擬定酒後汽機車代駕應記載及不得
記載草案,明訂須揭露費率、保險及駕駛資訊。
駕駛須具備職業駕照、良民證,不得有犯罪前科及重大肇事紀錄
,雖未明文訂定代駕費率,但要求揭露費用計算方式,預計四月
底前報行政院消保會,最快年底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國內已有計程車業提供酒後汽機車代駕服務
、也有公司專門經營酒後汽機車代駕,前年運研所委託警大蒐集
國外資訊參考。
該草案上周已邀相關單位和業者討論,擬要求汽機車司機須有職
業駕照、良民證,業者也必須適度提供司機資訊;酒後汽機車代
駕必須以公司推動、不以個人方式推動。
此外,契約也應揭示投保內容、支付人及保障範圍。
過去討論時業者曾希望訂定明確的酒後汽機車代駕費率,但草案
保持市場自由機制,由各公司自訂價格。
但明確規範業者在提供服務前,須揭露費用計算方式,並在官網
、App等平台公告,不得任意調整。
此外,經濟部商業司也在考慮針對酒後汽機車代駕增列產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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