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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駕駛人注意!去年7月起交通部針對汽機車違規停在公
車招呼站10公尺內,加重開罰,交通裁決處統計去年民眾檢
舉違停公車招呼站者達2萬2264件。
常有駕駛收到罰單後申訴指稱「只臨停不到3分鐘,這樣也要
罰?」但過去曾發生汽車違停,導致公車無法靠站,2名共乘
機車的女大生為閃避公車,與行駛在快車道的貨車發生擦撞
而遭輾斃。
由於駕駛人將汽機車車輛停放於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已影
響公車停靠上、下客,造成汽機車車輛往來危險和用路人的
不便,且民眾檢舉案件依規定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更何況
民眾檢舉案件,警方也不會在現場,自然無法依當時情狀行
使裁量權來決定勸導或舉發,因此法院均予以駁回。
去年起已針對在公車站10公尺內違停者加重罰鍰,機車由原
本的600至900元提高至900元至1200元,汽車則一律提高至
1200元,交通部同時推動科技執法加強取締,如致人傷亡還
得擔負刑事責任,提醒勿貪圖一時停放汽機車車輛方便,卻
讓自己與其他汽機車及用路人身陷危險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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