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full.jpeg

微型電動二輪機車事故層出不窮,行政院會10日

通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未來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金管會表示,目前全台約65萬3113輛電動自行機

車,若修法過後將納管,必須投保且申請機車牌

照才可以行駛。

金管會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

,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以電力為動力的二輪機車車輛,最大行駛速

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

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的微型電動二輪機車,

都須投保。

微型電動二輪機車也是過去所稱的電動自行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目前仍在立

法院審議。

朝野達達成共識,將電動自行車改稱微型電動二

輪機車,明定經審驗合格、懸掛機車牌照、投保

強制汽車責任險後才能上路。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說,等待《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在立法院三

讀通過後,將訂定施行日期。

未來購買新車必須投保、申請機車牌照才能上路

,現有的微型電動二輪機車,則有2年的過渡期。

金管會指出,未依強保法規定投保強制車險的微

型電動二輪機車,將處750元至1500元 。

投保義務人於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訂立

強制車險契約者,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

註銷其機車牌照。

 嘉義市汽機車周轉借錢借款 昌億 當舖

 
 

 

 

 

 

 

 

 

 

 

arrow
arrow

    嘉義市 昌億當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