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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唉,找房找的心好累!」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
發文嘆,找房找了兩個多月,好不容易看到滿意的房子,店面
1+2樓,卻還是被房東打槍。儘管好心的仲介幫他說了很久
,房東還是拒絕。原PO無奈說明,因為房東認為超商9年的
副店長,和刺青師工作不穩定,兩個人加起來繳不起一個月
23800元的房租,所以拒絕租給他們。 原PO說,看完房的當下,其實就已經下訂了,還馬上轉了仲
介費,本來約隔天要簽約,付2個月押金再加一個月房租共7
1400元,結果晚上就接受到仲介道歉訊息,透露:「不好意
思,房東看不起。」
文章一出,隨即引起討論。有網友為原PO抱不平,「傻傻的
!刺青超賺,房東不懂」、「真的會讓人受傷欸這心態」、
「之前找店面也是,一聽我要做的行業,也是理都不想理」、
「沒必要為了刺青抹煞一個人的價值吧?」更直呼「刺青很貴
好不好!」若一個月幾萬房租,一、兩個客人就能付了。 不過,也有人持不同意見,認為房東過濾租客很正常,「畢竟房
子要租人,第一眼至少房客要是乾淨順眼,身上有刺青難免會讓
人心生警惕,這也不是說看不起,而是怕會有後續的麻煩」、「呃
....我房東也是審核我的職業...不過應該算過濾房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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