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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民眾買房屋時會先支付一筆「斡旋金」來提出購買
誠意、也就是所謂的「保證金」,當房屋賣方承諾
該出價條件時,這筆錢即轉為「定金」,不過一名
網友卻求助表示,自己看房屋後已下了10萬斡旋,
怎料房仲如今竟又加碼多討40萬,讓他感到可疑並
當場拒絕,結果貼文一出反而吸引不少人逆風挺房
屋房仲,甚至有內行人直呼:「你的房屋仲介很好
耶」,而背後原因也隨之曝光。
消息一出後,網友紛紛解釋:「怕你或房屋屋主反
悔,但依照目前房屋土地市場應該是比較怕房屋屋
主反悔」、「你的房屋仲介很好耶 ,保護你的權益
,你已經知道價格房屋屋主已經簽名,斡旋金給多
一點歐,如果對方因為因素想反悔需要付出更多的
代價」、「你的房屋房仲真的很好,房屋屋主反悔
要賠三倍」、「對你只有好處」、「要多收都是怕
房屋屋主後悔的操作」、「加斡金提高斡金不用擔
心,他又不是叫你改出價、提高出價,你有要買的
心,確定自己不會反悔的話,為何不加斡?肯定是
房屋屋主那邊起變化」、「應該是快點簽約,使用
履約保證,簽約款多付,房屋賣方後悔會更痛。」
此外,有過來人分享經驗:「我當初就是這樣子,
兩年前,我本來斡旋金額給10萬,仲介跟我說能多
拿就拿點,這樣房屋賣家看到金額就無法反悔了。
到現在我還是很感謝,這位仲介大哥的告知」;不
過,另有人則提出不同看法:「我猜是怕你反悔,
有人說怕房屋屋主反悔,但是你想想看,斡旋是你
先出價再以斡旋金作為履行擔保,房屋賣方同意才
會簽,現在要你再加擔保,房屋賣方要是反悔他會
再簽嗎?他先前簽的時候是10萬,就算你再怎麼加
,他反悔也不會多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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