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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113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
開徵,截至(29日)止已有6成4汽機車車輛完
成繳費,尚未繳納汽機車車輛約671萬輛。
公路局提醒,汽機車燃料費繳費期限至7月31日
止,請把握最後幾天繳費期限,若逾期未繳,將
面臨新台幣300元至3000元罰鍰。
針對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汽機車
車主,公路局提醒,可先透過「監理服務網」或
「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
如尚未繳納,除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
服務APP」進行線上繳費,亦可利用超商多媒體
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
此外,汽機車車主倘有繳費證明需求,亦可利用
「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下載、列印或逕洽詢監
理機關。
同時,公路局也鼓勵汽機車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
定轉帳扣繳,請汽機車車主於「監理服務網」、
「監理服務APP」申辦,以後就不必擔心遺忘繳
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敬請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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