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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今年查獲的偽造汽機車車輛號牌大增,交通部已完成
相關修法草案,只要查獲偽變造汽機車車牌,無論是
汽車所有人或汽車駕駛人,一律重罰新台幣3萬6000
元,且直接沒入汽機車車輛並銷毀處理。
此外,新增矇領牌照及其他未有懸掛汽機車車輛號牌
的情形,也與用偽造汽機車車牌的罰鍰相同。
說明針對強化防制偽造汽機車車輛號牌修法草案。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指出,今年查獲使用偽造
號牌汽機車車輛案件大量增加,嚴重影響汽機車車牌
管理,也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及社會治安,交通部已邀
集警政署、法務部、直轄市政府、公路局等單位,完
成研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將加重處罰
,汽機車都適用。
對於道路上行駛或停車使用偽變造號牌等違法行為的
修正重點,對汽車所有人最高罰鍰由目前1萬800元,
比照危險駕駛修正提高至一律開罰3萬6000元,並直
接沒入汽機車車輛,之後銷毀處理;同時增訂併罰非
汽車所有人的汽車駕駛人,罰鍰與汽車所有人相同。
此外,交通部在這次修法,增訂將矇領牌照(變造車
身、引擎號碼領牌)及其他未有懸掛車輛號牌的情形
,也與用偽造汽機車車牌的罰鍰相同都是3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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