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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在交通部長賀陳旦引導下,先讓Uber合法,的確回應民眾希
望運輸業結合科技提升乘車品質,但以「租賃車模式」硬套
在共享經濟模式上,恐非長久之計。
其中至為關鍵的觀測指標,就是本報日前披露動輒數千上萬
的Line地下叫車群組司機,是否願意透過新Uber回到檯面上
合法化。
租賃車本質是業者自購車輛供租用,並自聘司機做為代僱駕駛,
並不適合靠行。一名在Line叫車群組接單的前Uber司機就分析
,靠行費1000到2000元,且太多車行成本要轉嫁司機,包括
掛租賃車牌就要2萬元到10萬元,還有計程車免去燃料稅及牌
照稅,租賃車卻比一般車輛還貴,「已根本不適合兼職,成本
也會轉嫁消費者。」
由此可見,交通部煞費苦心搓合Uber跟租賃業合作,能否成功
卻讓人質疑。此前就有多元化計程車無法吸引Uber司機轉入,
交通部遲早要直面共享經濟的核心,就是科技進步嚴重挑戰既
有監管法規存在的必要性,交通部不要只想著合於現有法規即可
,最終鬆綁法規才是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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