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W020080903285018710618

行人交通事故的發生,大多為車輛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根據

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案件有

1萬1,595件,今年截至3月已有3,017件,裁決處提醒汽機車駕駛

人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最高可處罰新臺幣3,600元。

依道路交通交通安全規則103 條規定,汽機車車輛行經行人穿越

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

讓行人先通過,並與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約1個車道寬度或行

人穿越道上3個枕木紋的間隔)。

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或48條第2項規定

,最高可處罰新臺幣3,600元。

嘉義市昌億當舖呼籲汽機車駕駛人接近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

且左右察看有無人車,相互尊重和禮讓,提升安全及友善交通環

境。

其實這類的肇事爭議非常多,明明轉彎前沒人,到人行道上忽然

間就出現了,碰撞行人汽機車駕駛者也非願意,有因為A柱導致

視線盲點,還有行人欲趕秒數而加速行走速度。

對此,汽機車駕駛人也有話要說,行人雖然在行人道上有完全的

保障,但諸多邊走邊看手機,漫步行人道上的行人,是否要改變

行走習慣,專心走路,這也是汽機車駕駛人希望政府或相關單位

多加對行人宣導。

 嘉義市汽機車周轉借錢借款  昌億  當舖

 

arrow
arrow

    嘉義市 昌億當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