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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好不容易看到想要的房屋,也下了「斡旋金」卻買不到房屋?
其實「下斡旋」後,買賣雙方價格兜不妥是常有的事情,對於
房屋首購族而言可能比較新鮮,不過也不用過於在意,10個房
屋首購族第一次「下斡旋」,如果能成功1個就已經相當厲害。
「斡旋金」指的是當購屋者看到喜歡的房屋後,先繳交約10萬
元或房屋總價2%的金額,做為展示買房屋誠意的做法,倘若房
屋成交,這筆金額將直接成為買賣價金,若未談成,則可退回買
方。
其實與「要約書」效力相同,就是買方委託仲介,協商房屋買賣
價金的一個動作。
不過首購族也不用氣餒,畢竟出價跟看房屋一樣需要經驗,建議
買房屋不要直接尋找房仲,而是先上網利用內政部實價登錄,以
及售屋網站平台比價了解行情,當然房屋屋主中仍不乏高估自己
房屋價的人,慢慢找尋總會有找到自己想要的房屋,且價位理想
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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