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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車族要小心,改裝汽機車車輛若價值過高,將加課15%以上
的貨物稅。
財政部5日公告函釋,如果機車、汽車等車輛有改裝、非維修情
況,而且改裝汽機車的附加價值超過課稅門檻1.5萬元,必須加
課貨物稅,最高達30%。
財政部今年因應汽機車產業趨勢做函釋更動,舊制加裝價值門檻
為1萬元,因物價調整為1.5萬元,且汽機車車廠在出售汽機車車
輛前到另一廠改裝,同樣視為貨物稅範圍。
按照貨物稅課稅規則,依照汽機車車輛種類、汽機車車輛汽缸數
採累進稅率,像是一般小客汽車排氣量在2,000cc以下,按價格
課徵25%貨物稅;若排氣量超過2,000cc則課徵30%,至於貨車
、大客車一律為15%,機車則固定為17%。
雖然改裝的貨物稅額看起來負擔很重,但函釋也訂定豁免條款,
如果是依法令強制規定改裝或加裝車身設備或是車輛出廠後過一
年後才進場改裝,全面免課貨物稅;如果未拆除骨架,只是更換
已銹蝕或是換座椅等,未重新換裝車身及變更車型,皆屬於維修
範圍,同樣免課貨物稅。
不過,汽車修理廠、汽車百貨、專職改車商家必須要負申報貨物
稅義務,官員強調,一般修理廠與汽車百貨必須按件申報,而專
做改車商家則維持現制、按月申報。
官員強調,如果商家有貨物稅課稅案,但未做申報,國稅局最高
可罰9萬元怠報金,而且在完稅前可要求商家禁止貨物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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