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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繳交汽車燃料使用費之汽車車主請注意!109年度自

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還有超過4萬件的汽機車車主未繳納

,監理站已經在11月寄出雙掛號的催繳通知書,最後繳

納期限到109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將會依公路法

第75條規定處罰新台幣300元至3,000元罰鍰,還會被移

送強制執行,嘉義市昌億當舖提醒還未繳納汽燃費的汽

機車車主們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根據行政執行分署的統計分析,近年來行政機關移送強

制執行最大宗的就是汽燃費的欠繳案件,提醒汽機車車

主在收到開徵或催繳通知書後,一定要記得按時至金融

機構、郵局、超商繳納,以免逾期未繳而受罰又遭移送

強制執行。

若繳款通知書遺失或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有繳納的汽機

車車主,也可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使用超商多媒

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免手續費),使用手機下載「

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

付及元大行動APP,也可以線上查詢及線上刷卡繳費,

繳納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嘉義市汽機車周轉借錢借款 昌億 當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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