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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於12/26核准「嘉義市湖美商展嘉義夜市攤販集中場」
本案攤販集中場位於本市湖美八路、湖美七路、健康二路及健康三路
等街墎內,有兩處基地,基地面積約6,235平方公尺,可設200攤位,
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二種商業區,非不得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該攤販
集中場營業時間為每週三、五、六,下午4點至凌晨2點,另攤販集
中場提供汽機停車場空間7,810平方公尺,計有109格汽車停車格及
150格機車停車格位,停車場位置即於攤販集中場南邊250公尺處,
攤販集中場及停車場均設有廁所(含無障礙廁所)可供消費民眾使用;
建設處田長沛處長表示,湖子內區段徵收區為本市新開發地區,亟待
業者投資創造商機,希望該攤販集中場的設立可以創造消費者、業者、
市府核准該攤販集中場期限為4年,許可期限屆滿前3個月,業者可再
行申請許可。另本府將於設置地點及里辦公室公告30日周知,並請業
者於本府許可之日起30日內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及推舉管理委員並將
相關章程及會議紀錄報府備查。業者除將汽機車停車空間指示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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